并
[動]
1.合。通「併」。《文選.曹冏.六代論》:「自此之後,轉相攻伐,吳并於越,晉分為三魯,滅於楚,鄭兼於韓。」
2.兼有。《文選.陸機.謝平原內史表》:「非臣毀宗,夷族所能上報,喜懼參并,悲慚哽結。」《文選.謝靈運.擬魏太子鄴中集詩序》:「天下良辰美景,賞心樂事,四者難并。」
[副]
1.一齊。通「並」。《戰國策.燕策二》:「(蚌、鷸)兩者不肯相舍,漁者得而并禽之。」《文選.左思.吳都賦》:「蓋象琴筑并奏,笙竽俱唱。」
2.用於否定詞之前,以加強否定語氣,帶有反駁的意味。通「並」。如:「你以為他笨,我并不認為如此。」
[連]
而且。通「並」。如:「我支持這項決定,并加以宣導。」
并
[名]
1.參見「并州」條。
2.大陸地區山西省太原市的別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