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
[名]
1.大城市。如:「花都」、「港都」、「通都大邑」。
2.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所在地。如:「首都」、「國都」、「京都」、「行都」。
3.姓。如漢代有都稽,明代有都穆。
[動]
1.定都。《史記.卷七.項羽本紀》:「項王自立為西楚霸王,王九郡,都彭城。」
2.居。《漢書.卷六五.東方朔傳》:「蘇秦、張儀一當萬乘之主,而都卿相之位。」
3.總計。《文選.曹丕.與吳質書》:「頃撰其遺文,都為一集。」
[形]
優雅、優美。《詩經.鄭風.有女同車》:「彼美孟姜,洵美且都。」《聊齋志異.卷一.嬌娜》:「一少年出,丰采甚都。」
都
[副]
1.皆。概括全部的意思。如:「都好」、「都是」。
2.還、尚且、甚至。如:「他都如此說了,你又能如何呢!」、「他一動都不動,活像個木頭人似的。」
3.業已、已經。有加重語氣的意味。如:「誤會都造成了,你懊悔也沒用!」
[助]
發語詞,無義。《書經.堯典》:「驩兜曰:『都!共工方鳩僝功。』」